社保制度切身关乎着每个人的实际利益,社保领域的政策变动,无论多么小的改变,都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相较于西方国家起步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
随着社保制度的普及,人们开始慢慢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在找工作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是否购买“五险一金”做为首要考虑的要素。
然而公司不仅可以提供“五险一金”,更有“六险二金”的保障,本文就一起来研究一下这新增的“一险一金”。
一、社保制度
社保制度是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以法律手段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现对因疾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进行帮扶的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
我国的社保制度起步较晚,在1978年以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体现在国家保障上。 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口基数又十分庞大,故此国家保障的能力很弱,没有发挥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社保制度的建设进入迅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进展更是突飞猛进。
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2008年,我国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18亿人,较1989年增加了1.61亿。
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3.18亿人,较1989年增加了3.14亿人;
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24亿人,较1989年增加0.44亿人;
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37亿人,较1989年增加1.19亿人;
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0.92万人,较1989年增加0.83万人;
随着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社保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水平也屡屡创造新高。
据统计,2016年全国五项基金总收入为1.21万亿元,较2015年提升14.7%,总支出达到9677亿元,较2015年提升12.8%。
社保五项基金的收入增长速度整体来说是大于支出速度的,但增加社保基金的累积存量仍然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2003年全国社保基金获准进入证券市场,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累积获得1600亿的投资收益,为社保基金增量的实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医疗补充保险
“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而补充的“一险一金”是医疗补充保险和企业年金,我们先来看医疗补充保险。
传统的“五险一金”中的医疗保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障层次,又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又可以分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地区取消了居民医保领域的划分,实行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分标准在于有没有正规的工作,之所以称之为“正规”,是因为有些公司没有按照要求为职工缴纳相关的“五险一金”,而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缴费上存在区别,职工医保的缴费按月进行,居民医保的缴费按年进行,且职工医保缴费总额远高于居民医保。
同样的,在报销比例上,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要远远地高于居民医保。
但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在报销上都存在着比例的限制,而且费用的报销要遵守《医保目录》的指引。大概可以划分为三类的规定。
在药品报销上,甲类药品的报销可以享受100%的全额报销,而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至于丙类药品则需要全部进行自费购买,不享受医保报销。
特殊的诊疗报销,例如牙齿矫正、体检等医疗项目不享受报销,而且住院也只针对普通床位进行报销,VIP床位是不享受报销的。所以,基本医疗保险在实际诊疗时还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为了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补充,所以推出了医疗补充保险,可以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到的费用进行二次保障。医疗补充保险本质是一种商业医疗保险,由企业自行承办,法律不做强制性的要求。
三、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对于很多人来说还相对比较陌生,它针对的是职工养老领域的一项福利制度,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医疗补充保险一样,法律层面上不做强制规定,由企业和职工自行举办。
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有一定的现实因素推动,随着我国新生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由国家承办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压力正在不断的增加,急需其它力量进行压力的分减。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的养老情况较为缓和,大约相当于5个劳动力赡养一个老人。
而到了2018年,我国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为3.01亿人,离退休职工1.17亿,已经变成了不到3个劳动力来养一个老人。而且缴费的人中,还有15%-20%的人处于断缴状态。
2019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指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将于2027达到顶峰,预期将于2035年会完全耗尽。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2020年政府推动企业的全面减负,激发企业的市场活力。这其中就包括了对企业4714亿元的养老金减免规模,而养老金的支出却随着年年的上调,总量变得日益庞大。
企业年金制度是社会养老体系的第二支柱,美国社会已经将企业年金打造成了社会最主要的养老主体,在所承担的养老责任上,连以国家做为主体的第一支柱都比不上企业年金的重要性。这也为我国提供了经验,在未来将加快进行企业年金的建设脚步。
总结
相较于“五险一金”,新增的医疗补充保险和企业年金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但却在医疗和养老领域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
在我国只有一些实力强大的外资、合资、大型国企有能力进行承担,所以如果要获得这新增的保障,就要进入有实力的公司工作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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