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浏览山东培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并掌握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整理了20个相关问题,一起来学习吧。
联系电话:0531-81211056 微信号:济南会计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88号香格里拉北塔1028
COPYRIGHT © 2019 山东培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10197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