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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请包括什么,有哪些限制?

发表时间:2019-09-25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不予认定的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简单的说就是: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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