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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注册资金的三个问题

发表时间:2020-05-13

    公司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现在北京公司注册资金已经与往常不同,不需要一次性全部缴清了,但是如果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填的过多,而又无法实缴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减少注册资本了。下面 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变更公司注册资金的三个问题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首先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决议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减资注意事项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由于公司的资本减少,会对公司的股东、债权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一般减资程序都是按照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来进行。


  公司在减资时注册资本变更,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注册资本变更,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新《公司法》取消了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因此原来规定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要求也相应的被取消。但是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公司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项制度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大大降低了公司注册的标准,但是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填写的过高的话,将会为公司今后的经营埋下很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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